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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第二批智能光伏試點示範申報啟動 |
| (時間:2026-03-25 03:38:52) |
日前,省工信廳、省發改委、省住建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扶貧辦聯合印發通知提出,3月25日至4月7日,我省組織開展第二批智能光伏試點示範申報工作。 試點示範內容為: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範企業,包括能夠提供先進、成熟的智能光伏產品、服務、係統平台或整體解決方案的企業。支持建設一批智能光伏示範項目,包括應用智能光伏產品,融合大數據、互聯網和人工智能,為用戶提供智能光伏服務的項目。 申報示範企業需滿足以下條件:申報主體為智能光伏領域的產品製造企業、係統集成企業、軟件企業、服務企業等,應為河北省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注冊時間不少於2年;具有較強的智能光伏技術研發能力或創新服務能力;已提供先進、成熟的市場化應用產品、服務或係統;形成清晰的智能光伏商業推廣模式和盈利模式;具備豐富的智能光伏項目建設經驗。 示範項目的申報主體為項目組織實施單位,可以是相關應用單位、製造企業、項目所在園區、第三方集成服務機構等。有關單位及項目應已建成具有特色服務內容、貼近地區發展實際的智能光伏應用或服務體係;在工業園區、建築及城鎮、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光伏電站、光伏扶貧及其他領域形成智能光伏特色應用;采用不少於3類智能光伏產品或服務,提供規模化(集中式10MW以上、分布式1MW以上)的智能光伏服務;對建築及城鎮領域智能光伏以及建築一體化應用單個項目,裝機容量不少於0.1MW;具備靈活的服務擴展能力,具備長期運營能力,有持續運營和盈利的創新模式,具有不斷完善服務能力和豐富服務內容的發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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