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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完善風電上網電價政策 促進風電產業健康發展 |
| (時間:2026-03-25 15:38:19) |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關於風電2020nianshixianyumeidianpingjiashangwangdemubiaoyaoqiu,kexuehelizhidingfengdianshangwangdianjiazhengce,tuidongchanyejiankangkechixufazhan,zaiguangfantingqugefangmianyijianjianyidejichushang,jinri,guojiafazhangaigeweizhidingle《關於完善風電上網電價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將風電標杆上網電價改為指導價。新核準的風電項目上網電價全部通過競爭方式確定,不得高於項目所在資源區指導價。2019年I~Ⅳ類資源區符合規劃、納入財政補貼年度規模管理的新增陸上風電指導價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34元、0.39元、0.43元、0.52元(含稅、下同);2020年指導價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29元、0.34元、0.38元、0.47元。2018年底之前核準的陸上風電項目,2020年底前仍未完成並網的,國家不再補貼;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底前核準的陸上風電項目,2021年底前仍未完成並網的,國家不再補貼。2021年開始新增陸上風電項目全部平價上網,不再補貼。 《通知》規定,2019年符合規劃、納入財政補貼年度規模管理的新增近海風電指導價調整為每千瓦時0.8元,2020年調整為每千瓦時0.75元。對2018年底前已核準的海上風電項目,如在2021年底前全部機組完成並網的,執行核準時的價格;2022年及以後全部機組完成並網的,執行並網年份的指導價。 為保障政策製定的科學合理,國家發展改革委在製定政策過程中,廣泛、充分聽取了相關部門、風力發電企業以及行業協會和專家的意見建議,凝聚了行業最大共識。《通知》的發布將有利於穩定行業預期,促進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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