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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南省煤監局出台“瓦斯十條”實施意見 |
| (時間:2026-03-25 21:59:03) |
雲南煤礦安全監察局和雲南省煤炭工業管理局聯合製定的《雲南省強化煤礦瓦斯防治十條規定實施意見》近日印發實施。根據該“實施意見”,雲南省圈定了“123456”(一個管理目標、兩個能力保障、三大區域防治措施、四項抽采要求、五個責任落實、六個基本要求)的煤礦瓦斯防治工作重點。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7月9日公布《強化煤礦瓦斯防治十條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2號)後,雲南煤礦安全監察局會同雲南省煤炭工業管理局,根據“十條規定”及煤礦瓦斯防治的有關製度、文件,在認真總結分析2000年以來全省398起煤礦瓦斯事故原因和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充分征求各方麵意見,結合雲南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研究製定了雲南省的“實施意見”。該“實施意見”對照“十條規定”的要求,從41個方麵逐條進行了細化,對煤礦企業瓦斯防治工作必須遵循的原則、建立的製度、落實的責任、治理的措施和提供的保障等方麵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同時,該“實施意見”突出了全省煤礦瓦斯防治“123456”的工作重點――一個管理目標:瓦斯“零超限”管理目標;兩個能力保障:通風能力保障、抽采能力保障;三大區域防治措施:地麵抽采、保護層開采、穿層抽采;四項抽采要求:先抽後建、先抽後掘、先抽後采、抽采達標;五個責任落實:瓦斯治理機構、人員、計劃、措施、資金落實;六個基本要求:鑒定等級真實、參數測定翔實、現場指揮鎮定、監控係統穩定、異常撤人堅定、防火防爆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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