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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協會發出行業自律倡議書 |
| (時間:2026-03-25 01:5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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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ri)前(qian),安(an)徽(hui)省(sheng)可(ke)再(zai)生(sheng)能(neng)源(yuan)協(xie)會(hui)發(fa)起(qi)安(an)徽(hui)可(ke)再(zai)生(sheng)能(neng)源(yuan)行(xing)業(ye)規(gui)範(fan)自(zi)律(lv)倡(chang)議(yi),要(yao)求(qiu)會(hui)員(yuan)企(qi)業(ye)弘(hong)揚(yang)正(zheng)氣(qi),嚴(yan)格(ge)自(zi)律(lv),共(gong)同(tong)抵(di)製(zhi)非(fei)法(fa)和(he)不(bu)道(dao)德(de)經(jing)營(ying)行(xing)為(wei),追(zhui)求(qiu)企(qi)業(ye)、行業、消費者和社會的共贏。 《倡議書》說:在“十四五”開局年,安徽可再生能源全行業學習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深化結構調整,實施創新驅動、品質革命舉措,在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下,部分項目高速、粗放增長帶來的低價低質惡性競爭、劣幣驅逐良幣現象又有抬頭之勢。 為此,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協會發出倡議: 一、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創新,追求質量,提升服務,奮力邁向中高端,更好滿足廣大人民日益增長、不斷升級和個性化的物質和生態環境需要,推動可再生能源行業的健康、快速、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遵守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和政策,承擔社會責任,遵守行業道德,規範自身行為,自覺接受政府、行業、媒體、社會監督,自覺維護健康、有序、公平的市場秩序。 三、遵守經營道德,信守合同、誠信經營、規範運作、友好互助、公平競爭、尊重同行、以誠相待、團結協作、追求文明經商。抵製弄虛作假、相互欺詐等經營行為,不以任何方式損害競爭對手、合作夥伴的商譽。? 四、遵守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堅持自主創新和依法獲得權力,不以不正當方式獲取、使用知識產權和同行的商業秘密。抵製不正當方式獲取競爭企業科技成果、專利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反對模仿、剽竊和侵權的不良行為。 五、以不低於國家、行業的技術、質量和服務標準的要求,組織產品生產和提供售後服務,嚴把質量關,倡導工匠精神,追求客戶滿意。 六、提倡市場公平合理競爭,杜絕低價低質惡性競爭。不以低於成本或低於正常利潤水平的價格銷售。不提供不科學、不客觀的消費信息,不欺詐、不誤導消費者。 七、anhuishengkezaishengnengyuanxiehuifahuiqiaoliangniudaizuoyong,baxingyezilvzuoweizhongyaozhize,xiezhuhepeihezhengfuguanlibumen,wanshanshichangjianguantizhi,yishiyingguoneidaxunhuanweizhuti、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完善行業自律機製,建立社會評價、失信懲戒等行業信用管理製度。向政府部門提出建議;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承諾誠信生產、誠信經營的單位;曝光違法、不誠信、劣質企業或項目;開展經營法律法規及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等。 據悉,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協會成立於1992年,該協會是由從事農村能源領域的技術推廣、產品研製和生產、工程施工、市場營銷等企、事業單位、社團機構人員自願組成,並經安徽省民政廳批準成立的行業社團組織,目前協會擁有會員200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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