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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伏電站交易頻繁 需注意補貼政策變動影響! |
| (時間:2026-03-25 15:37:33) |
2018年531以(yi)來(lai),民(min)營(ying)企(qi)業(ye)出(chu)售(shou)存(cun)量(liang)光(guang)伏(fu)電(dian)站(zhan)換(huan)取(qu)現(xian)金(jin)流(liu),國(guo)有(you)企(qi)業(ye)購(gou)買(mai)光(guang)伏(fu)電(dian)站(zhan)提(ti)高(gao)資(zi)產(chan)中(zhong)清(qing)潔(jie)能(neng)源(yuan)比(bi)例(li),共(gong)同(tong)促(cu)使(shi)市(shi)場(chang)上(shang)項(xiang)目(mu)交(jiao)易(yi)量(liang)明(ming)顯(xian)增(zeng)加(jia)。 然而,由於補貼資金存在較大的缺口,三部委的《關於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中,對補貼缺口的解決方案 ,將直接影響到存量光伏電站的估值。 一、大規模的光伏電站轉讓1、9月:晶科出售70MW光伏電站 根據“天眼查”信息, 9月24日,晶科電力向中核山東出售“肥城天辰安臨站鎮20MW荒山光伏電站項目”,並完成股權轉移。 9月29日,晶科電力向中核山東出售“寧夏晶科光伏發電有限公司一期50MW並網光伏電站項目”,並完成股權轉移。 截至2018年12月末,晶科電力已在浙江、江蘇、河北、安徽、寧夏、青海等20多個省份建成了光伏電站,並網裝機容量約3.09GW。 同時,根據財政部2018年下發的《第七批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上述兩個項目均在第七批目錄之內,項目編號分別為: PPC1408370983001 和PPC1608640181001。 2、7月:愛康科技計劃出售約500MW光伏電站 7月23日,愛康科技曾發布公告表示,公司及全資子公司無錫愛康電力與華東新華能源投資有限公司簽署了《股權收購意向協議》,華東新能擬受讓無錫愛康電力51%的股權,成為無錫愛康電力的控股股東,進而取得無錫愛康電力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多個光伏發電項目的控製權。 據了解,此次愛康科技與華東新能的交易標的主要是由其子公司蘇州中康電力持有的光伏電站資產,交易規模約為500MW。 3、6月:協鑫計劃出售全部電站給華能 6月4日,保利協鑫與保利新能源聯合發布公告稱: 保利協鑫之全資子公司傑泰環球有限公司(“傑泰”)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企業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之附屬公司中國華能集團香港有限公司(“潛在買方”)訂立合作意向協議。內容有關可能出售協鑫新能源隻股本中9727594875股普通股,相當於本聯合公告日期協鑫新能源隻全部已發行股份約51%。 傑泰為保利協鑫全資附屬公司,擁有協鑫新能源的62.28%權益。此交易一旦完成,將實現通過出售母公司的方式出售協鑫新能源全部的光伏項目。 根gen據ju協xie鑫xin新xin能neng源yuan最zui新xin的de公gong告gao,華hua能neng已yi完wan成cheng對dui協xie鑫xin新xin能neng源yuan的de初chu步bu盡jin職zhi調tiao查zha。協xie鑫xin新xin能neng源yuan就jiu華hua能neng盡jin調tiao過guo程cheng中zhong提ti出chu的de進jin一yi步bu問wen題ti進jin行xing答da複fu並bing商shang討tao上shang述shu問wen題ti的de解jie決jue方fang案an,並bing無wu進jin一yi步bu進jin展zhan。 4、3~5月:1717MW的電站交易 3月21日,江山控股有限公司與新華電力發展投資有限公司訂立協議,出售霍林郭勒項目公司30MW光伏電站的全部股權。 3月28日,江山控股有限公司與中廣核太陽能開發有限公司訂立協議,出售樟樹30MW光伏電站項目公司的全部股權。 3月28日,協鑫新能源向五淩電力(國電投在湘二級單位)出售新安協鑫、汝州協鑫及江陵協鑫的55%股權三個共計280MW光伏項目55%的股權。 4月25日,順風清潔能源發布公告稱,公司正與若幹潛在投資者就可能出售共300MW左右太陽能電站的交易進行初步磋商。 4月29日,江山控股有限公司與國投電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訂立協議,出售湖州祥暉100MW光伏項目全部股權。 5月23日,協鑫新能源向上海榕耀新能源公司(雲南能投控股)出售共計977MW電站70%的股權。 二、補貼政策變化或將影響電站估值 目前,進入前七批目錄的項目,補貼雖然會有拖欠,但基本能發放;未進入目錄的項目,至今未拿到任何補貼。因此, 進入前七批目錄的項目,成為電站交易的搶手貨,買家給的價格也相對偏高; 而未進入目錄的項目,則很難賣出,即使有意向買家,給價也偏低。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三部委的《關於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中提出: 國(guo)家(jia)不(bu)再(zai)發(fa)布(bu)我(wo)在(zai)算(suan)能(neng)源(yuan)電(dian)價(jia)附(fu)加(jia)目(mu)錄(lu),未(wei)進(jin)入(ru)所(suo)有(you)項(xiang)目(mu)通(tong)過(guo)國(guo)家(jia)可(ke)再(zai)生(sheng)能(neng)源(yuan)信(xin)息(xi)管(guan)理(li)平(ping)台(tai)申(shen)報(bao)電(dian)價(jia)附(fu)加(jia)信(xin)息(xi),即(ji)對(dui)所(suo)有(you)未(wei)進(jin)入(ru)目(mu)錄(lu)的(de)項(xiang)目(mu)進(jin)行(xing)“確權”。電網定期向社會公布符合補助條件的項目清單,並在三部委備案。確權之後,電網按照既定原則,依照項目類型、並網時間等,確定補貼資金撥付順序。 這些項目確權之後,將跟前七批項目一起等待補貼。那問題就來了: 目前,我國每年能收上來的可再生能源附加大概800多億(詳見2019年,財政部866億可再生能源補貼預算及分配計劃);截止2020年底並網的有補貼項目,每年形成的補貼缺口應該超過700億。 在此情況下,保障了優先發放的項目補貼之後,剩下的項目補貼如何處理? 目前的狀況是1~7批基本足額發放(雖然會有拖欠),但未進入前七批的一點沒有。所有項目確權之後,在先保障優先項目之後,剩下的項目補貼如何發?其實有兩個方案: 1)1~7批獲得較大比例的補貼,之外的獲得較小的比例,實現所有項目,每度電被拖欠的金額基本項目。此方案,對老項目有利。 2)非優先級項目的補貼全部等比例發放。如此,由於早期項目補貼金額高,相同比例,被拖欠的金額高。此方案,對新項目有利。 無(wu)論(lun)哪(na)種(zhong)方(fang)案(an),都(dou)要(yao)解(jie)決(jue)非(fei)常(chang)大(da)的(de)缺(que)口(kou),而(er)綠(lv)證(zheng)可(ke)能(neng)是(shi)一(yi)個(ge)重(zhong)要(yao)的(de)選(xuan)擇(ze)方(fang)案(an)。即(ji)暫(zan)時(shi)未(wei)拿(na)到(dao)補(bu)貼(tie)的(de)項(xiang)目(mu),未(wei)來(lai)可(ke)能(neng)要(yao)進(jin)入(ru)綠(lv)證(zheng)交(jiao)易(yi)市(shi)場(chang)。 目前,我國實行的是自願綠證。“中國綠色電力證書認購交易平台”的信息顯示,成交量非常低。2021年開始可能要實行強製綠證,以解決補貼缺口,為市場化交易提供保障。 無論哪種方案,對於存量項目的估值必將產生影響。這是電站交易者們需要特別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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