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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全國首個針對可再生能源發電側儲能補貼方案在青海落地後,山西或將成為第二個落實補貼方案的能源大省。 從知情人士處獲悉,山西省相關機關單位已牽頭製定出可再生能源發電側儲能補貼方案,對“新能源+儲能”項目中自發自儲設施所發售的省內電網電量,給予每千瓦時0.10元運營補貼,經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認定使用本省產儲能電池60%以上的項目,再增加每於瓦時0.05-0.10元補貼。 除了明確補貼標準,該方案的亮點還體現在以下幾方麵:對新建儲能項目的時長和配比提出要求。新建新能源項目,儲能容量原則上不低於新能源項目裝機量的10%,儲能時長2小時以上。對儲能配比高、時間長的一體化項目給予優先支持。 優化儲能交易機製。新建投運的“新能源+儲能”電化學儲能設施所釋放電量不再參與省內年度電力市場直接交易,按照燃煤基準價執行。明確儲能電站獨立市場地位,鼓勵儲能電站參與輔助服務市場、省內現貨市場,利用市場化手段充分發揮儲能調峰調頻作用。 明確補貼範圍和期限。補貼對象為2021-2023年nian投tou產chan的de電dian化hua學xue儲chu能neng項xiang目mu,由you電dian網wang企qi業ye每mei月yue按an電dian量liang及ji時shi足zu額e結jie算suan,補bu貼tie資zi金jin納na入ru電dian網wang企qi業ye第di二er監jian管guan周zhou期qi輸shu配pei電dian價jia降jiang價jia預yu留liu資zi金jin統tong籌chou解jie決jue,或huo者zhe由you省sheng級ji財cai政zheng專zhuan項xiang資zi金jin支zhi持chi。補bu貼tie時shi限xian暫zan定ding為wei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據上述內容不難發現,該方案與青海省已經落地執行的《關於印發支持儲能產業發展若幹措施(試行)的通知》中對可再生能源發電側儲能的補貼標準頗為相似。若能順利執行,山西將成為第二個落實儲能補貼方案的能源大省。 不過,據一位接近山西政府人士透露,該方案尚未通過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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