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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委會批準為電池儲能研究提供35.2億美元資金支持 |
| (時間:2026-03-24 22:50:29) |
據外媒報道,歐盟委員會(EC)日前批準提供29億歐元(35.2億美元)資金,用於支持歐盟電池儲能技術研究。 12個歐盟成員國(奧地利、比利時、克羅地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意大利、波蘭、斯洛伐克、西班牙和瑞典)將在電池製造的四個核心階段(原材料開采、電池芯設計、電池組係統和回收供應鏈)投資創建新的解決方案。歐盟委員會在1月26日發表的一份聲明稱,歐盟的這些公共支出可能會進一步促進和引發90億歐元(109億美元)的私有投資。 歐盟成員國將為至少42家中小企業的46個電池製造項目提供資助,預計一直持續到2028年。歐盟希望這些項目能在電池儲能領域開發新技術和新產品,如不同的電池和新的生產工藝。 在參與“歐洲電池創新計劃”的中小企業中,大部分都在德國開展業務,其中包括寶馬公司和特斯拉公司。而特斯拉公司的任務是研究和探索電池、係統以及回收和可持續性的新解決方案。參與歐洲共同利益重要項目(IPCEI)的其他公司包括ACIS、Green Energy Storage、Enel X和Fortum等。歐盟委員會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歐洲共同利益重要項目(IPCEI)可以與歐洲其他地區的大學和中小企業等150多個外部合作夥伴建立近300個合作關係。 歐盟委員會副主席Maroš Šefčovič表示,該項目將有助於革新歐洲的電池市場,進而提供創造就業機會等經濟效益。 在此之前,歐盟委員會在2019年底動用了32億歐元的研發投資,在比利時、法國、芬蘭、德國、意大利、波蘭和瑞典之間打造“泛歐”電池生態係統。早期的歐洲共同利益重要項目(IPCE)旨在資助歐洲各國的17家電池行業參與者的項目。超過三分之二的資金用於德國和法國的電池計劃。 Šefčovič表示,到2025年,歐洲企業應該能夠生產足夠的電池,為至少600萬輛電動汽車供電。他說,“就在三年前,從全球範圍來看,歐盟電池產業幾乎還沒有出現。” 負責競爭政策的歐盟委員會執行副總裁Margrethe Vestager表示,其合作政策基於以下信念:能(neng)源(yuan)領(ling)域(yu)創(chuang)新(xin)的(de)經(jing)濟(ji)風(feng)險(xian)對(dui)於(yu)一(yi)個(ge)成(cheng)員(yuan)國(guo)或(huo)一(yi)家(jia)公(gong)司(si)而(er)言(yan),實(shi)在(zai)太(tai)大(da)了(le),無(wu)法(fa)單(dan)獨(du)承(cheng)擔(dan),但(dan)是(shi),接(jie)受(shou)國(guo)家(jia)援(yuan)助(zhu)的(de)公(gong)司(si)需(xu)要(yao)在(zai)歐(ou)盟(meng)範(fan)圍(wei)內(nei)產(chan)生(sheng)“積極的溢出效應”。 歐盟委員會內部市場專員Thierry Breton表示,電池的價值鏈將有助於歐盟實現自己在清潔運輸和儲能方麵的目標。他說,“通tong過guo專zhuan注zhu於yu製zhi造zao業ye創chuang新xin,可ke以yi給gei我wo們men電dian池chi行xing業ye帶dai來lai競jing爭zheng優you勢shi,創chuang造zao急ji需xu的de就jiu業ye機ji會hui,減jian少shao對dui第di三san方fang電dian池chi產chan品pin的de不bu必bi要yao依yi賴lai。總zong之zhi,讓rang我wo們men電dian池chi產chan業ye更geng具ju彈dan性xing。” 歐盟加大電池創新力度 迄今為止,歐盟委員會已撥出60億歐元(72.8億美元),通過兩個歐洲共同利益重要項目(IPCEI)來提高其電池製造能力,隨著近年來亞太地區主導了上遊太陽能光伏發電,這成為了更主要的問題。歐盟委員會副主席Maroš Šefčovič於2017年成立了歐洲電池聯盟,並一直領導該團隊。 歐盟去年12月宣布計劃推出“世界上最廣泛的電池產品法規”,對從電池標簽到最大碳足跡和回收、價(jia)值(zhi)鏈(lian)盡(jin)職(zhi)調(tiao)查(zha)以(yi)及(ji)第(di)三(san)方(fang)獲(huo)取(qu)電(dian)池(chi)信(xin)息(xi)的(de)所(suo)有(you)方(fang)麵(mian)都(dou)提(ti)出(chu)了(le)要(yao)求(qiu)。但(dan)分(fen)析(xi)師(shi)警(jing)告(gao)說(shuo)。這(zhe)一(yi)法(fa)規(gui)可(ke)能(neng)對(dui)亞(ya)洲(zhou)電(dian)池(chi)製(zhi)造(zao)商(shang)更(geng)為(wei)有(you)利(li)。歐(ou)盟(meng)從(cong)2024年7月1日開始,要求電池製造商提供碳足跡聲明,從2026年1月開始,他們將必須根據碳強度性能類別為其電池產品貼上標簽。此外,2030年1月,歐盟將對所使用的鉛、鈷、鋰和鎳製定最低回收含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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